厦门市湖里区民政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(准予厦门市湖里区印章协会登记)发表时间:2019-07-29 09:35 举办者:黄龙灯、许世辉、陈洁维、石成志、颜挥扬(厦门市湖里区安岭路995号607室): 你们送来的《关于成立厦门市湖里区印章协会》材料收悉。根据《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》第十二条的规定,经审查,同意成立“厦门市湖里区印章协会”,现准予登记注册,属社会团体法人。 厦门市湖里区印章协会的主要业务范围是:1.开展印章行业内部会员培训,改善经营管理,提供咨询服务2.协调行业内部生产经营活动关系3.沟通与政府部门之间的联系以及其他对外关系4.在价格行政部门的指导下,监督行业内产品或者服务定价,协调会员之间的价格竞争,维护市场公平正义。 厦门市湖里区印章协会成立后,应当严格遵守宪法和国家法律、法规,自觉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与监督管理,贯彻执行财政部《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》,建立健全内部各项规章和管理制度,重大活动必须事前报告;按照经核准的章程所规定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,增强诚信与自律,发挥协会的积极作用,为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,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。 “厦门市湖里区印章协会”统一社会信用代码:51350206MJB968491U;法定代表人:黄龙灯;注册资金:3万元人民币;办公地点:厦门市湖里区安岭路995号607室;电话:18060996095。
厦门市湖里区民政局 2019年1月25日 |